close

.結論


「集客力」,始終是百貨公司最大的優勢。提供一個統一規劃過的賣場,定期舉辦各種行銷活動及配合三大檔期(周年慶父親節母親節),與賣場之內的商家專櫃共存共榮,這是一間百貨公司所必須要做的事情,只要人進來了,在賣場內消費的機會就大增。除此外,提供一站購足的消費服務也是百貨公司的一大賣點。而商家,除了在百貨公司有專櫃之外,有些也擁有自己的專賣店。整個體系是互惠而且運作順暢的。


百貨公司在經營上,絕對不會推出自有品牌的商品。因為經營者知道他們的專業知識不在商品的生產上。而是在於行銷,在於集客,在於將品牌與消費者建立關係。 這裡存在著一個衝突。商家不管在百貨公司經營專櫃,或者是自己經營專賣店,購物的人潮雖然會互相分享,例如去百貨公司專櫃買到這個品牌衣服的人,自然就不會去專賣店買。然而不管使用者在哪裡買,最後營收都是進入商家的口袋中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我愛夏天~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